关于某人发骚的举动俺终于要按捺不住了.所以...(慎入)

沫椰 发表于 2008-07-13 13:57:18

近日,由郭敬明组织的“THENEXT文学之新“全国新人选拔赛已经正式启动,从2008年5月至2009年7月,“文学之新”以“中国青春文学第一刊”《最小说》为平台,效仿歌唱选秀活动,通过全国海选,经过众多的评委评审,依靠粉丝的网络、信件投票,从选出的36强中过关斩将,最后幸运成为冠军……将一种娱乐味极浓的电视选秀方式,应用于一个文学大赛上,海选文学界的“超男超女”。可行否? 


以上.
莫非这又是搞笑么.哈哈哈

如果此举动能带来良好的势头.那必然是支持.
但在此之前.本人还是要表示鄙夷..

这种东西能有什么效果....
难道所有人都要写小说么.?

这不是摆明跟自己做对嘛.希望更多的人一起抢破碗?

还是希望出现更多的"抄级男女生"?摆脱目前的被孤立状态

小四童鞋是文坛新材.是要支持地~

有才无罪.脸皮子厚也无罪.
有才脸皮子又厚.也无罪.但.有才脸皮子又厚的结果是不好的.

不过.又有人会说嫉妒.嫉妒个啥子.
嫉妒他比俺有钱还是比俺有名.?

骂他不过是一种乐趣.
既然自己选择做为了公众人物就要对公众负责.
当他对公众不负责时.公众可就要对他负责了.



以上个人观点.

关键词(Tag): 评论 小四 文学海选

曾经的这一天...

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最新评论

  • Eve
    Eve
    2008-07-19 23:09:27

    鼓掌!!!
    話説你知不知道要怎麽加入那個天涯的菊花教?

    其实俺也想进去.可是寻路无门哪.

    摆渡不是有个菊花教吧么.那里或许能有线索.

发表评论

* 昵称

已经注册过? 请登录

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

Email
网址
* 评论
表情
 
 

分类小组论坛
杂谈, 娱乐、八卦, 文学、艺术, 体育, 旅游、同城, 象牙塔, 情感, 时尚、生活, 星座, 科技

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,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,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.

相关法律法规
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
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
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